“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司法救助工作作出指示,提出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采访伊始,江苏省镇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毅兴奋地对记者说。他认为,检察工作的职能,一方面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是依法救助被犯罪伤害的弱势群体,化解社会矛盾,为老百姓营造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 

    “句容市检察院从2008年开始探索司法救助工作,成为我市检察机关第一个吃螃蟹者。”朱毅介绍,截至目前,镇江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司法救助申请269件,经依法审查和实地走访,为其中254名刑事被害人或近亲属、特困刑事被告人(嫌疑人)、特定涉检信访人提供了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80余万元;联合市慈善总会依托金山公益组织开展刑事被害人慈善公益救助14件,发放救助金3.7万元。对这种救助方式多维化、救助主体多元化、救助对象多样化的大司法救助模式,当地群众纷纷点赞。

    句容

   2008年试水设立专项救助资金

    说起当年探索司法救助工作的动因,句容市检察院纪检组长步玲侃侃而谈。据她介绍,当时法律没有为被害人及其家庭提供寻求经济帮助的途径,不少被害人受到精神、经济双重伤害,把仇恨发泄到加害人身上,一味要求司法机关严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的办理。更有甚者,由此仇视、报复社会,成为下一个被告人,影响社会稳定。 

    “因此,我院决定探索司法救助工作。2008年9月,我院牵头,联合市财政局、司法局、民政局会签了《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该院副检察长鸦连军接着说。办法明确了司法救助的原则和程序等,并规定市财政局每年拨款10万元设立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由检察院负责管理、使用,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监督。该院随即成立了救助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鸦连军任小组负责人。 

     “还记得你们救助的第一个人吗?”记者问。 

    “当然,并且印象深刻。”鸦连军说。2008年12月7日,句容市郭庄镇某村78岁的梁老汉因琐事与邻居戴某母子发生纠纷,并将戴某母子打成重伤。2009年2月下旬,该院检察官在审查起诉梁老汉故意伤害案时,发现戴某本身有残疾,丧失了大部分劳动能力,母子二人相依为命,靠一些简单的劳动挣钱糊口。二人受重伤后,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庭很快陷入极度困境。该院遂决定启动特困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程序,帮助戴某母子渡过难关。“后来,戴某母子一次性得到司法救助金6000元,此后每年我院都回访、帮扶戴某母子。在我院的协调下,村里将戴某母子列入低保户,相关部门还帮戴某联系了一份力所能及的工作,母子二人的生活有了保障。”鸦连军说。 

     鸦连军介绍,该院的做法不仅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还赢得了当地老百姓的交口称赞。之后,该院不断完善司法救助机制,探索出了心理疏导、跟踪回访、司法救助相结合的多元化救助模式。截至目前,该院已累计向59名特困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救助金16.6万元。

    知心姐姐参与做好“加减法”

     依托“知心姐姐”团队,在经济救助的同时进行心理救助,让被害人尽快走出犯罪侵害的阴影,是扬中市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的亮点。 

      今年3月,该院未检科科长王樱在审查起诉倪东来(已判刑)猥亵儿童案时,了解到被害人月月随父母、奶奶到扬中打工,由于经济等原因,月月妈妈离家出走杳无音信,爸爸沉迷赌博弃家不归。月月跟随体弱多病的奶奶租住在一间小储藏室。2013年11月的一天,月月午睡时遭到小区门卫倪东来猥亵,从此变得沉默、爱发呆,常常从睡梦中惊醒。 

     作为“知心姐姐”团队的一员,王樱立即将此情况汇报给院领导,并建议对月月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得到批准后,“知心姐姐”团队制定了兼顾经济改善和心理减负的“加减法”救助方案。王樱介绍,控申科干警找亲友帮忙,在远离案发地的位置找了间房子,免费提供给祖孙二人,并帮月月联系了附近一所小学就读,还向院里申请了6000元司法救助资金,后又帮月月的奶奶找了份在菜市场帮人看摊的工作。 

     “同时,将月月带到我院 心理护航工作室 ,让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朱建梅对其进行心理测试。”王樱说,朱建梅让月月摆沙盘,月月摆的画面折射出她因缺乏父母关爱、家庭温暖,在遭遇不幸之后严重缺乏安全感。“知心姐姐”团队为此制定了个案心理矫治计划。此后,“知心姐姐”成员定期与月月交流,开展个性化心理辅导,并在游戏中教给她自我保护的方法。在“知心姐姐”的帮助下,月月的心理阴霾渐渐消散,变得开朗起来,人也长胖长高了。 

      “我院 知心姐姐 团队成立于1995年,主要为未成年涉案人员提供全程帮教、法律咨询、维权服务等,先后获得过全国巾帼文明岗和最美青年检察官等荣誉。”该院检察长司马兆二介绍。今年初,控申科与“知心姐姐”团队共同制定了《未成年刑事被害人救助办法》,规定控申科提供经济救助,“知心姐姐”团队进行心理矫治,双管齐下,做“加法”帮助被害人改善生活条件,做“减法”帮助被害人摆脱心理阴影。截至目前,该院已帮助5名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庭走出经济困境和心理阴霾,重新找到生活的阳光。 

     为进一步做好刑事被害人心理矫治工作,今年5月“知心姐姐”团队依托扬中市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成立了“心海护航工作室”,借助专业设备、专业心理咨询师共同开展未成年人心理矫治工作,月月是该工作室的第一个小客人。

丹徒

     163救助模式变“输血”为“造血”

    “我院从2010年开始不断深化司法救助工作,探索出 163 多元化司法救助新模式。 1 ,即以司法救助为主线; 6 ,即以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辅助、就业帮助、创业资助、社会扶助为救助方式; 3 ,即以特困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庭、特困刑事被告人(嫌疑人)、特定涉检信访人为救助对象。”丹徒区检察院检察长黄进介绍。丹徒区检察院不仅拓宽了司法救助渠道,而且拓宽了司法救助对象,从而使救助渠道立体化,变传统的“简单付款”救助为“全面救助”、“输血型”救助为“造血型”救助、“一次性”救助为“源泉性”救助。 

    “我院去年审查起诉一起交通肇事案时,在对被害人蒋某一家的救助过程中,多元化立体救助渠道充分发挥了作用。”据黄进介绍,在车祸中蒋某的妻子死亡,他头部受伤后出现痴呆症状,儿子既要照顾他,又要照顾上小学六年级的女儿小蒋。一系列的打击让本就非常拮据的蒋某一家陷入困境,小蒋面临失学。 

     “我院根据《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蒋某一家申请到3000元救助金。随后根据我院《特困刑事被害人子女义务教育专项救助实施办法》,积极与区教育局联系,将小蒋纳入特困生,减免学杂费,每年还向其发放助学金。”黄进说,之后该院每年春节前、开学前均联合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带着救助金和生活、文教用品到蒋某家回访。 

      今年初,镇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永霞与该院检察官共同到蒋某家回访,蒋某的儿子称有劳务中介公司介绍其去新加坡打工。杨永霞提醒同行的丹徒区检察院干警对该中介公司进行调查。果然,检察官发现该中介公司并无办理劳务输出的资质,及时将信息反馈给蒋某。但蒋某的儿子出国务工心切,私下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结果被骗1万余元,一家人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本着救助目的,该院积极联系区人社局,对蒋某的儿子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其介绍到当地一家造船厂工作。 

   “ 在司法救助工作中,我院坚持以理念更新引领机制创新、以机制创新带动工作创新,先后开通了尾号为 163 的司法救助申请专线电话、 @163 申请专用邮箱及 163 司法救助微信、微博,接受被救助者网上申请,着力打造立体、便民、快捷的司法 救助渠道和救助体系。”黄进说。2010年来,该院共开展司法救助活动49次,发放救助资金21万余元。 

   为确保救助工作公平公正,该院将救助活动全程公开。向被救助人公开,由被救助人填写救助意见,对救助过程及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向该院干警公开,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加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对救助工作是否违法进行监督,年底公开救助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开,主动将救助情况向市检察院控申部门备案,接受监督;向联合开展救助的共建单位公开,根据会签的共建协议,资金发放单位要定期通报救助资金发放、使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