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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拟任干部人选公告

         经市委研究,现将拟任干部人选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拟任人选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可以通过来信、来电和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期限:2014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
      联系电话:68725023、12380
      联系地址:海口市长滨一路8号海口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邮编:570135)。
      中共海口市委组织部
      2014年10月27日
      经市委研究,现将拟任干部人选情况予以公示。
      陆来浩,男,1966年8月出生,海南海口人,汉族,大学学历,在职法学硕士学位,农业经济师,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海口市水产局海洋捕捞科副科长,海口市农林水利局办公室副主任,海口市委办公厅(室)综合处(科)主任科员、第二秘书处主任科员、处长(正科级),海口市委机要局局长,海口市国家保密局局长,海口市委副秘书长、琼山区委常委、副区长(挂职锻炼),海口市美兰区委副书记(正处级)、政法委书记(兼)。现任海口市委副秘书长(正处级)、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兼),拟任中共海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统筹城乡协调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常务工作,正处级)。
      张此明,男,1974年7月出生,海南海口人,汉族,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助理工程师,1999年4月参加工作,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海口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党风廉政建设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海口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室副主任,海口市琼山区府城街工委副书记(挂职锻炼),拟任中共海口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瑜,女,1975年3月出生,海南海口人,汉族,函大本科学历,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海口市委组织部干部处(科)副主任科员、副科长、主任科员,海口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现任海口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处)处长(正科级),拟任中共海口市纪委组织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王丹靖,女,1982年7月出生,海南海口人,汉族,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文学学士学位,2004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海口市投资环境监督中心受理查处科副科长,海口市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监督中心)考评综合科科长。现任海口市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监督中心)副主任,拟任中共海口市纪委宣传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黄洪林,男,1968年10月出生,江西会昌人,汉族,自学本科学历,1984年10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步兵某师炮兵团后勤处财务股股长,步兵某师司令部管理科政治协理员,昌江县人武部后勤科科长,海口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副主任。现任海口市纪委(监察局)信访室(举报中心)副主任,拟任中共海口市纪委(监察局)信访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蔡文,男,1973年8月出生,海南定安人,汉族,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12月参加工作,200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东山派出所副所长、长流派出所教导员、高新区派出所所长。现任海口市纪委(监察局)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拟任中共海口市纪委(监察局)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阳,男,1968年11月出生,海南琼海人,汉族,大学学历,理学学士学位,1992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刑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西秀派出所所长,海口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二大队大队长。现任海口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副支队长(正科级),拟任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国际机场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录学,男,1968年12月出生,海南澄迈人,汉族,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11月参加工作,199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大同派出所副所长,龙华分局政治处副主任科员,龙华分局金贸派出所教导员,美兰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所长。现任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副局长(正科级),拟任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政委(试用期一年)。
      全志华,男,1966年4月出生,海南儋州人,汉族,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三亚市公安局友谊派出所副所长、亚龙湾派出所所长、河东派出所所长,三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主任科员,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金宇派出所所长。现任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副局长(正科级),拟任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政委(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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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人民抒写 为时代放歌

          海口市宣传文化系统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吴川祝出席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了中宣部、省委宣传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

      会上,我市文艺界代表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先后发言,畅谈学习心得与体会,并纷纷表示文艺工作者要不辱使命,脚踏坚 实大地,心系广大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新风尚,努力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

      吴川祝要求,我市宣传文化系统及广大文艺工作者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开展文艺创作活动,始终把满足人民精神 文化需求作为文艺和文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创造良好的文艺事业发展环境,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潜下心来创作,力求推出 更多的精品力作。要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先进地区和兄弟市县的有益经验,大力促进海口文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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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庆祝省第十二届环卫工人节 暨“清洁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通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2014年,我市在开展“清洁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严格检查标准,强化管理手段,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使市容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和环卫队伍的整体素质都有了较大提高。特别是在抗击“威马逊”、“海鸥”超强台风工作中,全市环卫系统干部职工充分发挥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的无私奉献精神,舍小家,顾大家,全力开展抗风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为使城区环境卫生秩序迅速得到恢复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同时,适逢今年10月26日是海南省第十二届环卫工人节,这是环卫工人的重大节日。为了表达党和政府对环卫工人的关怀与重视,市政府决定在省第十二届环卫工人节来临之际,对秀英区秀英街道办事处等26个先进单位、林海峰等10名“优秀城市美容师”、黄建科等60名先进工作者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励,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构建“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和海南“首善之城”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贡献。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他们为榜样,树立起抓城市环境就是抓经济发展的观念,努力促进我市环卫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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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微企业可获全额社保补贴

          2014年,海南省高校毕业生人数有4.6万人,就业总体压力依然较大。今天,省人社厅、财政厅和工信厅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对我省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前培训补贴,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

      通知确定,经认定的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具有本省户籍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劳务派遣机构派至用工单位的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但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享受待遇期限执行至2015年12月底。毕业年度指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季申报”的办法。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每季度终了的前10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就业经办机构申请上季度的社会保险补贴。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批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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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召出租车下月试行“叫车费”

        作为城市常规出租车的一个延伸服务方式,海口电召出租车服务受到了广大市民的欢迎。记者昨天从海口公交集团出租车分公司获悉,根据相关部门批复,海口电召出租车11月1日起试行电召服务费,试行时间一年。

      按两大标准收取服务费

      作为一种预约服务,电召出租车服务费问题一直受到大家关注,记者今天了解到,根据海口市物价局与海口市交通港航管理局文件批复:海口电召出租车服务费标准自11月1日起试行一年,试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有关职能部门,期满后重新核定收费标准。(详见表格)

      除了服务费外,电召出租车的运价标准与常规出租车标准一样。

      司机两次“爽约”将开除

      针对电召出租车的服务问题,该公司有关人士表示,公司对司机服务质量的要求更高、更苛刻。今后接到预约来电,只要在批复的收费服务范围内,司机必须要接单,不能无缘无故推掉。如果有司机出现“爽约”或者“拒接单”现象,都是要受到处罚的。尤其是接了单却又不履行的“爽约”,只要达到两次,调查核实后就会开除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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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妇联携手中山医院义诊

          由市妇联联合市卫生局共同开展的“下基层,践行群众路线送医送药进社区进农村”义诊活动,已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今天,琼山区妇联联合市中山医院再次开展为社区和农村群众免费体检,个别确属特困患者家庭,将由市中山医院免费治疗。

      据介绍,今年市妇联联合市中山医院将完成对全市社区、农村一万人次的妇科免费检查,目前已完成6000多人次的免费检查,仅23日在琼山区妇联联合市中山医院开展的红心村委会义诊服务点,就有近200位村民前来参加义诊服务。市中山医院执行院长陈天明表示,该院将对海口个别确因家庭特困而无法支付医药费的患者,在出具相关证明后,可由该院进行免费救治,可直接拨打院长手机1351806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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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海口市:马鲛鱼价环比下跌超4成

        进入9月份后,我市水产品价格普遍下跌,跌幅最高的鲜品马鲛鱼价格较8月份下跌超4成。记者今天从海洋渔业部门获悉,造成水产品价格下跌的主要原因是南海伏季休渔结束,大量渔船出海作业,市场上的水产品货源充足。

      据省海洋与渔业厅市场与质量监管处的统计,9月份,我市监测的11类主要水产品价格较8月份普遍下跌,监测中仅大于1千克/尾的鲜品石斑鱼和50至100克每尾的鲜品蓝圆鲹两种水产品价格上涨。其中,石斑鱼价格较8月份上涨3.4%,为每千克58元,但此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也下降了5.2%;而蓝圆鲹为每千克12元,价格环比上涨16.7,价格同比持平。

      记者从9月我市水产品价格监测数据上看到,环比价格下降前三位分别是1500千克每尾以上的鲜品马鲛鱼58元/千克(环比下降41%)、350-500克每尾的活品罗非鱼7元/千克(环比下降14.3%)、500-750克每尾的活品金鲳鱼30元/千克(环比下降13.3%)。

      统计数据同时表明,与去年同期相比价格下跌前三位的水产品依次是1500千克每尾以上的鲜品马鲛鱼58元/千克(同比下降52%)、500克以上每尾的鲜品带鱼40元/千克(同比下降20%)、150-250克每尾的鲜品金线鱼22元/千克(同比下降18.2%)。不过,与去年同期相比,目前的350-500克鲜品带鱼价格为26元/千克,同比上涨8.3%、350-500克每尾的活品罗非鱼7元/千克,同比上涨16.7%;此外,各种规格的南美白对虾较去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上涨,上涨区间为2.9%-21%。

      “与8月份相比,我市水产品价格下降明显。这主要得益于休渔期结束后,渔民捕获的大量水产品上市。”市场与质量监管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正是食用螃蟹的好时节,而水产品价格的普遍下降,相信可以让众多市民大饱口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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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

        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市人大常委会教育实践活动,并对巩固拓展市人大常委会活动成果、加强作风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进行了安排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芬作总结报告;副主任钟万荣主持会议;副主任陈一华、郑国建及党组成员王小峰参加会议。市委第三督导组组长农世权到会指导。

      陈宏芬在讲话中说,市人大机关紧紧围绕反对和纠正“四风”,统筹谋划,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狠抓落实,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得到深刻洗礼,“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关切得到及时回应,作风刚性约束得到切实强化,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陈宏芬要求,要以习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指引,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实现从严治党的常态化。要认真履行好从严治党的责任,加强思想教育,强化制度建设,坚持严管干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提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委的党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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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多举措保护未成年人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今年以来始终坚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施“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原则,以办案专业化和帮教社会化为途径,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多举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今年1月至10月,该院未检科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2件36人,批准逮捕13件20人(含成年人1人),不批准逮捕9件16人,未成年人的不批捕率为45.72%。共受理审查起诉29件55人,附条件不起诉5件7人,相对不起诉7件7人,依法做到“少捕慎诉少监禁”,有效地预防了“交叉感染”。

      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加强考察帮教工作力度。该院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为主,乡镇检察室、社区矫正检察科协助,成立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小组,做好日常矫正、帮教工作,形成“1十2”的工作机制。通过组织心理疏导,进行法制、道德教育,安排社区服务等方式,开展帮教活动,并为帮教对象就学、就业提供帮助。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该院注重通过案件查找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治安隐患、管理漏洞和社会问题,以检察建议的方式,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并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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